1.依據教育部 112 年 12 月 18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20174429D 號函辦理。
2.本案電子檔得於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3.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劉先生(電話: 02-77367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