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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刻正辦理「閱讀有禮」活動(: http://elearning.rad. gov. tw/ fet/ system/ application/ userfiles/ files/edm_0328/www/index.html ,
凡登入「e 學中心」網站/華文電子書選讀 e 學中心電子書者,可獲得千元禮券抽獎機會,活動至 9 月 30 日止,請鼓勵同仁踴躍閱讀。
三、為延伸學習成效, e 學中心/菁英社群網/公共論壇尚有「數位閱讀- e writing」千字徵文及「數位論壇-e talking」線上討論活動,活動結束後,將徵選閱讀幣與心得幣最高之前五名參與者,各核... 觀看完整文章
本( 102 )年 7 月 24 日(星期三) 13 : 20-16 : 20 於創新學院 101 教室舉辦【愛戀嘉園-創造力培訓營~7】我的社造旅程-嘉義,土地與人的故事,請依說明段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期透過專家、學者們的引導,讓同仁及民眾接觸新觀念,進行思辨訓練,使其轉化為新創意、新價值,為「嘉」打造幸福感。
二、講師:許芳瑜老師-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文資系兼任講師。
三、課程引言:或許你我都是老嘉義人,但我們仍然需要新的眼光不斷重新認識她!邀請你一起來分享屬於你我、珍藏的嘉義密碼~關於土地記憶與情感、生活節奏與氣味,以及在土地上默默付出耕耘~認真的嘉義人。生活在嘉義,我們仍要眺望世... 觀看完整文章
為加重酒駕肇事刑責,遏止酒駕犯行,本年 6 月 11 日 總
統令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 185 條之 3 規定:「(第 1 項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
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一、吐氣所含酒精濃
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
零五以上。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
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第 2 項)因而致人
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
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務人員如觸犯上開刑事法令者,除依各該法令處罰外,
其行政責任之檢討,請本權責查證後,依公務員懲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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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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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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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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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
514
為促進教師對自殺危機風險評估,僅訂於 102 年 8 月 1 日(星期四)假本縣創新學院辦理「102 年度自殺防治暨生命教育輔導教師專業訓練」
檢附課程表及報名表各一份,意者請於 7 月 26 日前完成報名。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2 年 6 月 19 日總處培字第 10200383942 號函辦理。
二、配合行政院人才培育政策,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與財團法人孫運璿學術基金會合辦該基金會 102 年度表揚傑出人士活動,藉期表揚在公務能力上有卓越表現之公務人員,以激勵士氣及見賢思齊,並透過獎助其國外考察訪問,以擴大見聞與學養,增進發展潛力。
三、有關遴薦事宜說明如次:
(一)表揚之對象:各級政府機構在職或離職未滿一年之公務員;在公務上能力卓越,有傑出表現者。
(二)表揚方式:致贈獎牌(章)一座,獎助新台幣壹百萬元,肯定其貢獻並供其在國外考察訪問之需。
(三)遴選期限及方式:請於 102 年 7 月 31... 觀看完整文章
受文者:嘉義縣竹崎鄉圓崇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2 年 6 月 24 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 1020115642 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主旨:嚴禁本縣教職員工在上班時間喝酒,下班後或假日期間飲酒宜適量,並應遵守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之規定,違
者將從嚴議處,請 查照。說明:依據最新修正之刑法第 185-3 條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三、服用毒... 觀看完整文章